001城隍爺2

城隍一名,最早見《周易》所說「城復於隍」;《禮記》續載「天子大蜡八,水庸居其七」,水即隍(城濠),庸即城垣,水庸亦即城隍。於是天子也祀城隍尊神,後世舉凡一地設置行政區或興築城池,必因應建立城隍廟以利崇祀;依據明、清二代禮制,京都城隍封為「承天鑒國司民昇福明靈王」,府城隍封為「威靈公」,州為「靈佑候」,縣為「顯佑伯」,充分顯現各級城隍廟也有不同的身份與城位。

以清代臺灣為例,臺灣府城隍廟與臺灣縣城隍廟在臺南市,鳳山新、舊縣城隍廟分別在鳳山與左營,澎湖廳城隍廟在馬公市,嘉義縣城隍廟在嘉義市,彰化縣城隍廟在彰化市,新竹縣城隍廟在新竹市,都是府治、縣治與廳治的所在地,宛如人間行政系統的反映。

從前,新任府、州、縣長官入境,必先謁告城隍而後履任;朔、望日亦必行香,厲祭與祈禱水旱也要牃告城隍,儼然成為天人之間溝通的媒介。舉行春、秋祀典,風、雲、雷、雨、山川與城隍共居一壇,設置牌位崇祀:風、雲、雷、雨諸神居中,本城內山川諸神居左,本地城隍居右;祭畢,各神牌位尊奉於城隍廟中。

知府、知縣與通判是人間長官,以令治事、判決是非,其衙門必然肅穆莊嚴;各級城隍是超自然長官,以神道設教、綜理陰陽,主管人間善惡果報、禍福降臨,其廟貌一定陰森威赫。城隍廟獨具陰陽廟格,尤顯傳統兩元治理的特色。